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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办单位:浙江省体育局、浙江省教育厅 二、承办单位:浙江省棋类协会、乐清市体育局、乐清市教育局 三、协办单位:乐清市围棋协会 四、参加单位:各市代表队、各棋院、棋校 五、比赛日期与地点:2013年7月26日–29日,在乐清市雁荡风景区雁荡宾馆举行。 六、竞赛项目:男、女个人赛和团体赛 七、参加办法:各单位可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运动员若干名,运动员交报名费120元/人。 参赛运动员甲组是1996年1月1日至2000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者,乙组是2001年1月1日以后出生者。 运动员须持浙江省棋类协会注册的等级证,运动员交报名费120元/人。无证者参赛凭二代身份证,加收报名费50元。 八、竞赛办法: (一)比赛采用9轮积分循环赛制。个人、团体名次一次性产生。 (二)比赛设男子甲组、乙组和女子甲组、乙组。 (三)团体赛:男子团体由4人(甲1人、乙3人)、女子团体3人(甲1人、乙2人)的个人最佳名次成绩构成。不足团体赛人数的单位不计团体赛成绩。 (四)比赛执行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2002年版《围棋竞赛规则》。 (五)比赛时限:采用每方60分钟的包干制,超时判负。 (六)报名表请到浙江省棋类协会网站下载。 九、录取名次与奖励: (一)男、女团体和个人均录取前八名,并给予奖励。 (二)省少儿围棋比赛各组别获得个人优胜名次者可按浙江省棋类运动等级称号标准获得相应技术称号。 十、报名与报到: (一)各参赛单位必须于比赛前10天将报名单寄送至地址:乐清市体育局,邮编:325600,同时必须发送至电子邮件(联系人:黄山,电话:13868428680)。报名表必须经各市体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盖章方为有效。报名后名单不得更改。逾期报名(以邮戳日期为准),按弃权论。 (二) 各代表队于7月26日下午17点前到乐清市雁荡宾馆报到(地址:乐清市雁荡风景区内 )。报到时应交验运动员资格证和本人意外伤害险证明,无意外伤害险证明者不得参加比赛。晚上19:00召开领队会议。 十一、仲裁委员会、裁判员由承办单位聘请。 十二、经费: (一)工作人员开支、会务费用由承办单位负责。 (二)各参赛队食宿费自理,统一安排在雁荡风景区各宾馆(山庄) 每人每天食宿费200元。 (三)报名费、食宿费缴纳方式:汇款户名:黄山;账号:62284 8033 20538   83416,  开户行:农业银行乐清支行。注:汇款成功后,请拨打电话13868428680确认,联系人:乐清市围棋协会黄山。 十三、本规程解释权属浙江省体育局。 十四、本规程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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