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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浙江省育苗工程围棋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浙江省围棋育苗工程理事会 二、承办单位:丽水市围棋协会 三、比赛时间:2012年10月1日——10月3日 四、比赛地点:丽水市委党校 五、参赛对象:本省内各围棋育苗基地均可组队参加。 六、各组运动员男女及人数不限,各组团体运动员为3人(成绩最好的3人计算团体成绩) 七、组别年龄: A组(9-12周岁,小学4-6年级组)——1999.9.1—2003.8.31 B组(7-8周岁,小学2.3年级组)——2003.9.1—2005.8.31 C组(6周岁,小学1年级组)——2005.9.1-2006.08.31 D组(5周岁,幼儿园大班组)——2006.8.31日以后出生 (参赛凭出具公安局户籍证明为准,凡虚报出生年月者取消比赛资格。并做好安全投保工作)。 八、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局2002年颁发的最新围棋规则; 2、比赛采用积分编排制,共九轮,采用电脑抽签编排; 3、双方共用半个小时,根据情况由裁判决定放钟,每方再用十分钟,超时作负; 4、个人成绩按照总得分;各组团体成绩以个人总得分相加,总得分相同看个人名次,高者列前。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1、个人赛:个人前三名颁发奖杯,其余按各三分之一的比例颁发一等奖(金牌)、二等奖(银牌)和三等奖(铜牌)。 2、团体赛:各组团体取前六名,颁发奖杯。 3、本届比赛对各组达到一定名次的运动员授予相应的段(级)位,具体升段(级)位规定根据参赛队员的实际情况在领队会议上宣布。 十、经费: 1、每名运动员缴纳参赛费150元; 2、各代表队车旅费、住宿费、伙食费自理;食宿预订请在报名时告知以便组委会能够安排。 3、其它经费由承办单位负责。 十一、 报名与报到: 1、参赛各队报名单于2012年9月25日前用电子邮件报名,电子信箱:10615319@qq.com 2、参赛单位必须于9月25日24时前把运动员报名费汇款到中国农业银行:账号6228481080088260410(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丽水市北城支行);户名:李守胜。汇款后请致电18606785001确认报名。 3、住宿、就餐费用在报到后到宾馆前台支付。 4、各队于2012年10月1日上午到丽水市委党校报到; 下午开始比赛。联系手机:18606785001(李守胜)电话:0578-2114995 邮编:323000 QQ:10615319 十二、其他 1、设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2、运动员申诉由领队或其监护人以书面形式在本轮比赛结束后10分钟内提交仲裁委员会,并交纳300元申诉费,经核查做出维持原判或取消原判的决定。如取消原判则退申诉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浙江省围棋育苗工程理事会 2012年 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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