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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第七届育苗工程幼儿围棋赛竞赛规程
一、 主办单位:浙江省围棋育苗工程理事会 二、承办单位:宁波市江东区体育总会 宁波市江东区围棋协会 三、比赛时间:2012年4月29日至5月1日 四、比赛地点:宁波市日月宾馆(兴宁路46号) 五、参赛对象:本省内各围棋育苗基地均可组队参加。 六、每组可报队员3名,共9名;教练领队各1名。超编的打个人赛。 七、组别年龄; 甲组2004年9月1日后出生 乙组2005年9月1日后出生 丙组2006年9月1日后出生 (参赛凭出具公安局盖章的户口本复印件为准,凡虚报出生年龄者取消比赛资格。并请做好参赛者的安全投保工作)。 八、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2002年颁发的最新围棋规则。 2、比赛采用积分编排制,共九轮,采用电脑抽签编排; 3、双方共用半小时,根据情况由裁判决定放钟,每方再用十分钟,超时作负; 4、个人成绩按照总得分计算名次,总得分相同比较胜局数,多者列前;各组团体成绩以个人总得分相加,总得分相同看个人名次,高者列前。 九、录取名次和奖励 团体成绩分为总团体和各组别分团体,总团体为甲、乙、丙组,各取前六名;各组别男女个人成绩分取前六名。个人取参赛总数的前五分之一为一等奖,后五分之三为二等奖,其余为三等奖,均发奖状。 本届比赛对各组达到一定名次的运动员授予相应的段(级)位,最高段位为业余3段,具体升段(级)位规定根据参赛队员的实际情况在领队会议上宣布。 十、经费: 1、代收各代表队浙江省围棋育苗工程理事会会费(2012年度)100元;每名运动员缴纳参赛费150元; 2、各代表队车旅费、住宿费、伙食费自理,食宿预订请在报名时告知以便组委会能够安排。 住宿:商务标房200元/间/天,电脑双标240元/间/天,豪华标房240元/间/天,代为联系折扣价,均含双早。 就餐:只安排桌菜,不安排个人。 A套为500元/桌/10人,B套为300元/桌/10人 3、其他经费由承办单位负责。 十一、报名与报到 1、各参赛队请把报名表和住宿就餐预订单于2012年4月20日前寄至宁波市江东区围棋协会,可以选择电子邮件、传真和信件(以邮戳为准),报名以缴费为准。报名单上注明运动员的现段(级)位,各报名单位对其所报参赛人员负有直接管理责任。报名单上注明运动员是团体或个人,报名后不得更改。逾期不再受理。 电子信箱:jiangdongweiqi@sina.com 传真号码:0574—27898116 地址:宁波市江东南路145号外16 邮编:315040 联系电话: 13003747486(陈)、13566634294(包) 2、 参赛单位必须于4月20日24时前把运动员报名费汇款到810039279508091001(开户行:中国银行宁波江东支行营业部);户名:宁波市江东区围棋协会。汇款后请致电13586589960确认报名。 住宿、就餐费用在报到后到宾馆前台支付。 3、各队于2012年4月29日下午17:00前到赛场报到; 4、赛场:宁波市日月宾馆 从汽车南站乘公交512路到李惠利医院站下即到酒店;乘出租车约14分钟即到酒店。从火车东站乘公交10路到李惠利医院站下即到酒店,乘出租车约9分钟即到酒店。 自驾车可从杭甬高速公路宁波出口(大朱家)下,出口转至钱湖北路往北过桥左转弯至兴宁路,直达兴宁路46号。 十二、其他 1、设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仲裁委员会条例》执行。 2、 运动员申诉由领队或其监护人以书面形式在本轮比赛结束后10分钟内提交仲裁委员会,并交纳300元申诉费,经核查做出维持原判或取消原判的决定。如取消原判则退申诉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 十三、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
比赛日程安排
4月29日下午报到,晚上19:00教练领队会议 4月30日 开幕式:08:45 第一轮:09:00—09:50 第二轮:10:00—10:50 中餐时间:11:00—12:00 第三轮:12:30—13:20 第四轮:13:30—14:20 第五轮:14:30—15:20 第六轮:15:30—16:20 第七轮:16:30—17:20 晚餐时间:17:30—18:30 5月1日 第八轮:08:30—09:20 第九轮:09:30—10:20 颁奖典礼:11:00 中餐时间:11:45—12:45 下午:返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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